交通部航港局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航北字第1133112707A號
主 旨:公示送達「義務人TAN FUK EN等3案商港服務費繳款通知書」限期繳納通知。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旨案應受送達人「義務人TAN FUK EN等3案」欠繳商港服務費繳款通知書,經本局查證前述應受送達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公示送達於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旨案文書現由本局北部航務中心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該中心(地址: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6號4樓,承辦單位:港政科-聯合服務中心二,電話:02-89783738)領取。
T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