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交航(一)字第11381002651號
主 旨:預告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件十二、第三十六條附件十五、第四十條附件十七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
二、修正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七。
三、「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件十二、第三十六條附件十五、第四十條附件十七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民用航空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aa.gov.tw)。
四、考量此次修正係依各部會對強化遙控無人機管理之重大政策修正相關規定,且已於111年至113年間召開5次說明會對外溝通說明並達成共識,爰縮短預告期間,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三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二)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340號
(三)聯絡人:胡技士
(四)電話:(02)2349-6083
(五)傳真:(02)2349-6071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孟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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