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農糧字第1131018220號
主 旨:公告花蓮縣鳳林鎮及玉里鎮為辦理冬瓜、南瓜、芋及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鳳林鎮:冬瓜、南瓜、芋。
(二)玉里鎮: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
二、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辦理:
(一)冬瓜、南瓜、芋(蔬菜二):每公頃救助4萬1,000元。
(二)水平棚架網室-塑膠布(網):每0.1公頃救助4,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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