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5日
農糧字第1131018225號
主 旨:公告臺東縣關山鎮及池上鄉為辦理秧苗(二期稻作)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臺東縣關山鎮及池上鄉,救助項目為秧苗(二期稻作),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農作物育苗作業室-苗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箱為15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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