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 移署北北勤字第11300908991號
主 旨:有關公示送達越南籍失聯移工NGUYEN DUC THUONG沒入收容替代保證金案。
依 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之7第2項、入出國及移民法收容替代處分之保證金繳納及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經查旨揭越南籍失聯移工NGUYEN DUC THUONG經本署依法予以收容替代處分,惟未定期至本署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已違反收容替代附加條款規定,爰依法沒入渠繳納之收容替代保證金。
二、另查渠因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公示送達。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赴該隊領取(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306號、電話:02-2239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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