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中華民國113年8月6日 北市監企字第113500872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林正昇君等共計148件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書。

依  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第50條暨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林正昇君等共計148件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書,經本所及基隆監理站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又經查證各該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應送達之裁決書現由本所及基隆監理站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內到本所(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電話:02-27630155轉415分機)及基隆監理站(地址: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電話:02-24515311)領取。

三、本公告張貼於本所公告欄,並自刊登政府公報之日起20日發生送達效力,逾期未到案者,逕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四、受處分人如有不服,請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自公告生效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向各應到案處所遞送(以實際收受訴願書之日起為準,而非投遞日)。

五、應受送達人姓名、車牌號碼、違規單號、違規日期、裁決日期及應到案處所等分列如附件清冊。



清冊(請參見PDF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