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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 移署南嘉縣服字第11300973091號

主  旨:公示送達VU DANG TOAN等93名外國人之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處分。

依  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VU DANG TOAN等93名外國人(詳如公示送達名冊)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爰依法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二、查應受送達人VU DANG TOAN等93名外國人應為送達處所不明,爰依法為公示送達。

三、本公示送達對象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自最後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四、應送達之處分書,現由本署南區事務大隊嘉義縣服務站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赴該站領取(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6號1樓、電話:05-3623763)。



名冊(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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