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2日
台內地字第1130133181號
主 旨:公告廢止陳秉政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
依 據:
一、地政士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
二、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398號刑事判決。
公告事項:
一、陳秉政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業經本部以113年8月22日台內地字第11301331811號函廢止。
二、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字號:84年台內地登字第0150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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