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即時刊登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布之法令規章等資訊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農業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30日 農糧字第1131020418號

主  旨:公告宜蘭縣員山鄉為辦理愛玉子113年凱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宜蘭縣員山鄉,救助項目為愛玉子,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特用作物(一)額度標準,每公頃為4萬1,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3年8月31日起至9月9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