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勞動發能字第113051321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
三、「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聯絡人:楊技士。
(四)電話:02-89956131。
(五)傳真:02-89956139。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何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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