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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第4點附表規定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公眾電信網路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業經本會中華民國113年8月21日通傳北字第11350025151號公告在案。
代理主任委員 翁柏宗
勘誤表(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