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9月6日 勞局納字第1130188652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部113年8月19日勞局納字第11301892270號及勞局納字第11301892271號裁處書各1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龍眼木餐廳(負責人:李愛金),因違反就業保險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經本部依職權處罰鍰在案,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上述函件無法送達,爰依法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旨揭裁處書現由本部勞工保險局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該局(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承辦單位:納保組新投保科,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1631)洽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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