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觀澎管字第1130300472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第一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penghu-nsa/),「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三)聯絡人:李科員。
(四)電話:06-9216521#231。
(五)傳真:06-9216543。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洪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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