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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觀澎管字第11303004722號

主  旨:預告修正「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第一點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penghu-nsa/),「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三)聯絡人:李科員。

(四)電話:06-9216521#231。

(五)傳真:06-9216543。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處  長 洪志光



澎湖國家風景特定區大菓葉柱狀玄武岩遊憩區禁止事項第一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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