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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3年12月5日 衛授食字第1131303170號

主  旨:修正「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三條第三項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施行細則」第四條

公告事項:修正「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

 

部  長 邱泰源



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品目及適應症(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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