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自106年3月1日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自103年12月31日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第4項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修正草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第4項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