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定 勞動部令:核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9條第4款所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認定者,為雇主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華僑或外國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自即日生效 PDF 2021-08-18 第027卷 第155期 制(訂)定 勞動部令:核釋「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39條第4款所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認定者,為雇主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華僑或外國人,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自即日生效 PDF 2019-08-15 第025卷 第1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