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6點、第8點規定及第3點附表1、附表2、第5點附件1、附件6,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3點、第4點規定及第5點附件1、附件2、附件6,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幼稚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私立幼兒(稚)園推動本土語言教學作業原則」,自10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