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令: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並修正名稱為「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109年12月8日生效
中央銀行令: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並修正名稱為「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高價住宅貸款業務規定」,自105年3月25日生效
中央銀行令: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並修正名稱為「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購置住宅貸款及土地抵押貸款業務規定」,自101年6月22日生效
中央銀行令: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並修正名稱為「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業務規定」,自99年12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