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赴國外與大陸地區及港澳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參與多面向拓展文化交流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赴國外與大陸地區及港澳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第6點規定、「文化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兩岸傳播或新聞交流活動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補助藝文團體出國及赴大陸地區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赴國外與大陸地區及港澳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