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國108年10月16日交航字第10850131691號
交通部令: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第19條、第21條、第28條條文及第6條附件3
交通部令:修正「航空產品與其各項裝備及零組件適航維修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