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國109年2月5日臺教秘(五)字第1080153135B號
教育部令:修正「學產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學產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第7點、第1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