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09年7月29日衛授食字第1091301790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第6條附表5、「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第4條附表3、第5條附表4、「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