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民國95年10月30日台財庫字第09503518160號
財政部公告:廢止「菸酒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0年1月1日生效
財政部公告:修正「菸酒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03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