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11年11月1日衛授食字第1111302595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3條附表1、第6條附表5、「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