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民國96年11月14日農林務字第0961701093號
農業部令:修正「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陸域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