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民國97年8月28日衛署健保字第0972600354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21條條文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部分條文及第21條附表1、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