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國97年10月24日台特教字第0970190825C號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及第4點附表1,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第5點、第8點規定及第4點附表1、附表2,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