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98年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70810650號
內政部令:修正「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2條、第3條條文
內政部令:修正「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第4條條文,並修正名稱為「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