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國99年1月29日台訓(一)字第0990002328C號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第5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第3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