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委員會民國99年2月5日體委國字第09900031101號
運動部令:修正「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運動部令:修正「兩岸體育交流處理規範」,名稱並修正為「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