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民國99年2月26日新影四字第0990520229Z號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九十九年度旗艦組及策略組國產電影片補助要點」第11點、第12點規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第11點、第12點、第15點規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第11點、第12點、第15點規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第11點、 第12點、第15點規定、「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部分規定、「一百年度票房獎勵製作國產電影片補助金辦理要點」第9點、第10點、第12點規定、「一百零一年度票房獎勵製作國產電影片補助金辦理要點」第9點、第10點、第12點規定、「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度電影短片輔導金後續補助處理要點」第7點規定、「國外電影片製作業在我國製作電影片補助要點」第3點規定、「輔導電影產業數位升級辦理要點」第2點、第5點規定、「電影事業暨電影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輔導執行要點」第1點、第3點、第9點規定、「國產電影片國內映演補助辦理要點」部分規定、「補助國產電影片國外行銷作業要點」第1點、第2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九十九年度旗艦組及策略組國產電影片補助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