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國100年3月14日臺中(二)字第1000025224C號
教育部令:廢止「教育部核發卓越儲備教師證明書作業規範」,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核發卓越儲備教師證明書作業規範」,自99學年度逐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