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委員會民國100年4月18日體委國字第10000102431號
運動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運動交流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及第3點附件1,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