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民國100年11月25日經授工字第10020423720號
經濟部、財政部令: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第19條條文、「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12條條文、「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3條、第6條、第12條條文、「個人投資生技醫藥公司所得額減除辦法」第4條、第7條、第13條條文
經濟部、財政部令:修正「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