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委員會民國101年4月23日勞動3字第1010131102號
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條文
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