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委員會民國101年12月27日勞資3字第1010127872號
勞動部令: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勞動部令:修正「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第2條、第7條之1、第9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