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民國102年4月12日環署廢字第1020029906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自108年1月1日生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第1項、第4項,自103年12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