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03年6月12日台內移字第1030952150號
內政部令: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第9點、第10點、第11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內政部令:修正「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第8點附件2,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