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03年10月23日部授食字第1031203332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並修正名稱為「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證管理辦法」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及醫療機構認可管理辦法」第12條、第12條之1、第16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