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民國104年4月24日衛部統字第1042560192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第2條、第4條條文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第2條、第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