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民國105年4月1日環署基字第1050024951號
環境部令: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3條、第26條、第27條條文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令:修正「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 」第23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