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民國105年6月2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51305384號
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6點、第11點規定,自113年7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