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國105年8月1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050024116B號
運動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運動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運動交流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國際體育運動交流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及第3點附件1,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