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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08年5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80043015B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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