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民國109年1月30日客會產字第10866022811號
客家委員會令:修正「客庄地方創生優惠貸款要點」第4點、第8點、第10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客家委員會令:訂定「客庄地方創生優惠貸款要點」,自108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