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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民國109年3月18日勞職衛3字第10910120191號

修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補助企業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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