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勞動部民國109年3月26日勞動發特字第10905009901號

訂定「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

9931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