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民國110年5月13日勞動關3字第1100125485號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獎勵運用勞資爭議仲裁機制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獎勵運用勞資爭議仲裁機制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