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經濟部民國110年11月18日經標字第11004605790號

修正「度量衡器指定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