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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民國111年5月3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066189A號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3點、第4點規定及第5點附件1、附件2、附件6,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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